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与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养父母对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养父母,有要求成年养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8/1 19: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