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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怎么取消探视
释义
    离婚后不可以取消探视,只能暂时中止探视,待中止事由消失后,还应恢复探视。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行为,对子的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人探望的权利。
    一、女方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在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费方有协助的义务。探视权人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人对子女的探望。
    二、不让孙子见婆婆犯法吗?
    不让婆婆探视一般不会违法。但是如果拒绝其行使探视权,引起对方起诉就有可能会败诉甚至导致抚养权变更。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三、离婚协议书探视权详细的内容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探视权详细内容如下:写明探视权行使的方式、时间和其他问题。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根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探视的时间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的生活习惯,选择合适的时间来进行探视,这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而且对于孩子的生活也能够更合理的安排。在孩子十岁及以后,还可以征询孩子的意见,这样对双方及孩子都是有利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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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6 20: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