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标准下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才立案?
释义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其中'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一、生产劣药罪判几年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删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删】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删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删】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二、中国新刑法销售劣药罪既遂判几年
    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销售劣药罪既遂量刑:
    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何种药品为劣药
    《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9 17: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