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 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对于父母为孩子 结婚 准备的新房是否算 共同财产 的,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其中如果是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 夫妻共同财产 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 离婚 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