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可在自己能力承受范围内、选择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确认具体的委托范围后,订立书面委托协议。 首先,在双方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联系代理律师,说明离婚的具体情况和事项。 其次,聘请婚姻律师出面调解,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由当事人依法自主、自由处分解决纠纷。 再次,可以委托律师书写民事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最后,律师提交相关材料到法庭申请离婚即可,双方一同出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