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 |
释义 | 可以构成犯罪的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包括:危害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危害行为与损失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则包括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等。 一、过失决水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二、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哪些作为客观构成要件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有危害债券的行为。客观要件的成立条件包括: 1、危害行为在债权成立之后实施,且与债务人行为的性质没有很大的关系; 2、债务人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可以撤销,未造成财产损失的行为不得撤销; 3、行为有害债权,债务人的行为导致财产减少但是不能使债权受到清偿。 三、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理由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不予立案的理由有:1、没有犯罪事实,包括危害行为没有发生、危害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危害行为未达到犯罪构成要件。2、有刑诉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犯罪嫌疑人已死亡等。当出现上述情况时,侦查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应当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撤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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