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设立监察委员会的意义为将全面提升反腐机构的法律地位,促进反腐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就使监察委员会获得了与政府、法院、检察院同等的政治地位,具有了权威性,监察机构地位的提升,也破解了同级监督的难题。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监察体制改革将所有公权力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纳入监察视野,意味着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将受到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