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 经营范围 ,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 身份证 原件,到工商局领取 营业执照 正、副本。领取营业执照。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 法人代表 章、发票章;至此,一个 公司注册 完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