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后有土地纠纷怎么办 |
释义 | 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土地使用权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 4、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二、土地使用权纠纷提出管辖权异议需准备哪些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写明本案具体的事由; 2、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材料等; 3、证明管辖权有误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应法律依据。 三、土地使用权纠纷起诉后法院主动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涉及身份关系的; (三)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四)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四、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证据材料有哪些类型?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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