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与其律师进行会见。但是,是否可以在会见中进行刑事案件的谈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案件情况,与被告人进行沟通,提供法律建议,而不是与检察机关进行谈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被告人在任何时候都有权与辩护人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对委托人的隐私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法律援助制度,为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必要的辩护、诉讼代理和其他法律援助。” 总之,律师会见是被告人与律师之间的法律服务行为,不应用于刑事案件的谈判。律师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为被告人提供合法的辩护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