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简单的民事纠纷若是适用诉讼程序,且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处理完。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