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1、签订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1)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可以审理判决的。     (2)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诉讼解除。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三、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解除同居关系书是否需要公证,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双方签订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所以,并不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需要一种保证,则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后,还是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对财产分割是有确定性的。一旦发生纠纷,就可以将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参考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