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在诉前转移财产时 |
释义 | 1、开庭审理后判决前被告转移资产,致使名下没有资产,无法执行,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被告的行为; 2、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要怎么处理 1、提起撤销权之诉。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提起行政撤销之诉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之诉。 4、依法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债务、第三人及其它相关人员提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控告。 诉前财产保全到时还能行使撤销权吗 还能行使撤销权。《民法典》中的撤销权一共只有三个,一是合同的可撤销,二是赠与合同中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三是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此处分析最后一种情况。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减少自己财产权益并危及到了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只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符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可。保全行为并不影响撤销权的行使。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时如何处理 1、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效果】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 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30天。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要求诉前财产保全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