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和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民事诉讼程序简介:起诉和受理、立案、开庭审理、执行。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可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程序: 1、起诉和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名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立案。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 3、开庭审理。 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法庭调查、质证、当事人陈述、辩论、判决。 4、执行。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结语 根据以上程序,法院受理民事诉讼需遵循起诉和受理、立案、开庭审理和执行的步骤。起诉必须满足条件,包括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起诉状应记明相关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工作单位、住所等,诉讼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法院在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并立案。随后进行开庭审理,包括补充材料、庭审过程和判决。判决生效后,如对方不执行,可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时,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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