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反悔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一年内可以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超过一年则不能。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离婚登记、子女照顾、财产分割、债务清偿、住房问题、经济帮助、探望权等具体内容。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为:合法结婚登记、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书面离婚协议。 法律分析 签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后,如果反悔了,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在离婚后不到一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法院会依法受理。但是,离婚后超过一年的,就不能再反悔要求分割财产了。 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对子女养育费用承担的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包括: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3.协商达成一致;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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