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可以立两份公证遗嘱吗? |
释义 | 公证遗嘱是不可以立两份的,在新的遗嘱进行公证时,必须导致前一份遗嘱失效。涉及到多份遗嘱的处理情况是: (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或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如果仅有一份遗嘱有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还有其他遗产的,其他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如果有两个以上均为有效的遗嘱,其遗嘱内容不相抵触的,则各个遗嘱分别发生其效力,遗嘱执行人应按各个遗嘱内容执行。 (三)如果两个以上有效遗嘱的内容互相抵触,则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遗嘱人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或者两个以上的公证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如果公证遗嘱与一般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公证遗嘱内容为准。 (四)数份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如果其中没有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又没有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这些遗嘱全部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一、遗嘱有效期是有多长时间 遗嘱有效期一般是永久有效。 1、因为遗嘱是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导致其失效的要件,该遗嘱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变更; 2、但是,如果是遗嘱人立遗嘱后,却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则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3、除此之外,如果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正遗嘱没有有效期。 1、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 2、但继承人或受赠人的遗产继承是有一定的保护期限,若过了法律的保护期限,一旦继承权受到侵害,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 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一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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