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有哪些? |
释义 | 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买卖合同未生效,即未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买方不需要向卖方支付货物的价款,卖方也不需要向买方转移其拟购买的标的物的所有权。 一、什么是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的特征是: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二、卖方不过户怎么办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给付义务就是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所以如果卖方不履行该义务,买方可以催告卖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卖方仍然不履行义务,买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卖方的损失。 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是有效 如果卖方与买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没有房产证,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进而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占有使用,但如果卖方没有产权证,即意味着卖方无法将产权转移登记至买方名下,买方取得房屋产权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实现,自然房屋买卖合同的就无法履行完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性质上不属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作为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买卖双方就尚未领取房产证书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会因此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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