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批捕的案件是不是只能由公安机关查处 |
释义 | 法院批捕的案件由公安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作出批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逮捕。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 一、强奸罪批准逮捕什么意思 对强奸罪嫌疑人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被批准逮捕之后,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讲比较小,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才会批捕。只有在检察院掌握了有效证据,才能通过法院来作出判决的最终定罪而获刑。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二、行政机关有什么权利批捕? 有批捕的权利机关的规定:有权批准逮捕的只能是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并且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逮捕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与执行权是分离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司其职,他们之间职权不能混用。 三、刑事案件的刑事批捕时间 刑事案件批捕时间是指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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