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合伙企业债务如何界定 |
释义 | 合伙企业债务界定及合伙企业散伙情形。合伙企业债务由企业财产承担,财产不足时,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散伙情形包括经营期限届满、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人数不足、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此外,法律及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合伙企业债务如何界定 合伙企业是指在经营的过程中,以合伙企业名义欠下的债务,或者以合伙人名义欠下,但用于合伙企业经营的债务。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财产不足的,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二、合伙企业散伙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可以导致合伙企业散伙的原因很多,但依法能够散伙的情形,在合伙企业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合伙人可以要求散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如合伙协议约定,当合伙企业分歧太大,导致企业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的时,可以散伙的,那么只要出现这种情况的,合伙人就可以要求散伙。或者合伙协议约定一方出国的可以散伙,那么只要有人出国,合伙企业就可以散伙。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此种情况,多发生在经营困难,甚至亏损的情况下。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合伙企业法已明文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因此,要是因意外死亡等情况导致合伙企业人数少于2人的,合伙企业可以散伙。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合伙人意见分歧大,导致合伙企业无法顺利进行下去,就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就无法继续经营,这种情况下,往往只能散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结语 合伙企业债务的界定和合伙企业散伙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债务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欠下的债务和以合伙人名义欠下、用于合伙企业经营的债务。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财产不足时,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散伙的情形包括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不满法定人数、合伙目的已实现或无法实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还可能存在其他解散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五条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本章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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