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若在工伤事故调查中发现没有安全培训记录,表明用人单位存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责任难以界定,进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不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工伤保险金的赔偿责任:......(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及时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或者设备。”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如在工伤事故调查中发现没有安全培训记录,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