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合同中的费用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在不影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可以作为合同费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 买卖合同中未约定费用承担者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以下规定:(一)卖方应当承担交付标的物必要的费用;(二)买方应当承担因订立、履行合同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并应当承担按照法律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款。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买卖双方应当根据房屋交易价格协商确定支付的过户和抵押登记费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按比例均摊。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抵押登记应当由借款人承担费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买卖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过户抵押登记的费用承担方,但政府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也需要作为参考依据。而一般来说,在不涉及合法权益问题的前提下,双方均摊费用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