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内容: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