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不是被举报就一定会赔偿,需要有事实有证据。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3、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4、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5、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1)商品存在缺陷的;     (2)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7)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