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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不成立情形有哪些?
释义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积极地协商这类合同条款,如签订的合同没有按照双方意愿、一方进行签订的合同,未能办理备案和审批的合同,我国的法律不予保护,不能够批准这类合同的生效,当事人的合同权益无法得到相应的保护。
    一、拆迁安置房有效还是协议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话,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合规,那就有效。如果是没有房产证,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为依法成立,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条件是什么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租房的合同如果不成立自然就不存在违约金。违约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双方就某一个事情达成了一致的约定,签订了相应的合同,并且这个合同是在法律的规定之内,而且是有效的合同,该住房合同都没有成立,自然也就不受法律保护,也就不存在违约金。
    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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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1: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