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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偷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释义
    行为人有偷税行为,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条件包括有:偷税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和制度;客观方面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及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奢侈品逃税怎么处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二、公司报假账是什么罪
    公司报假账涉嫌偷税漏税,构成逃税罪。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的。也要追究财政行政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逃税罪的认定要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
    三、北京办事处分期支付员工当月佣金所得的法律风险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本案的中的税务法律风险包括:
    1、北京办事处及员工存在承担偷税的行政责任风险。如果北京办事处听从员工的建议而分期支付当月支付的佣金的,则属于《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依法构成偷税,负有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行政责任。
    2、北京办事处及员工存在承担偷税的刑事责任风险。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北京办事处是本案的扣缴义务人,如虚假申报则存在承担逃税罪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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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2 18: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