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单位一般是以企业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缴20%,个人以月平均工资8%缴费。 2、医疗保险: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纳基本医保险的工资基数缴10%,个人一般按月平均工资缴费2%。 3、工伤保险: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缴0.3~2%,个人不缴。 4、失业保险: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5、生育保险:单位以职工应发的工资待遇为基数缴费缴0.8%,个人不缴。 但各地区社保缴纳比例存在差异,具体以各地区发布的数据为准。 法律客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二、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