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被告在刑事案件中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和解协议,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和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2. 被告自愿接受和解协议; 3. 控方同意和解。 如果被告不接受和解协议,控方可以继续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将会是被告接受或拒绝和解协议的结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被害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和解的权利,但符合法律规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被告人不同意和解的,应当依法审理,不得强迫被告人和解。”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被告人不同意和解或者和解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不予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