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欠的债务需要子女偿还吗 |
释义 | 不一定要还。如果子女继承财产才继承债务,才要清偿债务。 一、未成年子女能否继承房产 未成年子女能继承房产。具体是: 1、遗嘱继承。只要遗嘱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未成年子女就可以继承财产; 2、法定继承。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适用法定继承。未成年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当然享有财产继承权,不丧失继承权。 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直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而不是被继承人的遗嘱。 二、法律上,“父债”是否“子偿” 父债子偿和夫债妻偿,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现有的法律中,并不存在“父债子偿和夫债妻偿”的强制性规定。 父母与成年子女均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任。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子女需要对父母和夫妻间的对外债务也需承担偿还责任,子女和夫妻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也就要履行偿还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义务。 作为继承人需要继承遗产,则先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才能再分割财产;若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则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没有清偿责任。 因此,人死后留下的债务,以其遗留的财产为限,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三、继承人遗产所产生的债务怎么办 继承财产债务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到期并未偿还的,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债务超出遗产部分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当然如果继承人愿意偿还多余部分的,可以进行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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