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到底放哪些欠条不能收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不受理下列欠条: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所持有的欠条;没有明确的被告的欠条;与原告的诉讼请求等无关的欠条;不真实、不合法、不客观的欠条;以及不在法院管辖范围的欠条。 一、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有欠条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欠条过期能不能够起诉 欠条过期可以起诉,欠条本身有效期是永久的,如果欠条过期是指欠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超过了,则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三、有欠条不承认怎么办? 有欠条不承认的,债权人可以出示除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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