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
 一、警告,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告诫,指出危害,促其警觉,使其不再重犯的治安管理处罚。
 二、罚款,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治安管理处罚。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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