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用途办公的房屋,如果不是公益性质的设施,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房屋没有被法院保全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 风险提示: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包括: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