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分开的。两者不同如下。一、法律依据不同;二、性质界定不同;三、羁押对象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捕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拘捕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捕在拘捕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捕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捕的人; (三)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现场行政强制举措性质拘捕的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拘捕审查的人,以及被依法决定、判处驱逐出境或者被依法决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执行的人,可以在拘捕所拘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