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的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按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从性质上看具有以下特性: 首先是一种债,一种法定之债,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对人身损害事实的发生、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侵权之债的履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护。 其次,人身损害赔偿更是一种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不依侵害人本身的意愿而变化,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侵权人拒绝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时,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不管是夫妻一方,还是其他人,我国公民只要身体受到伤害,其权利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仅要赔偿其经济损失,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人身损害赔偿对受害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护人身手段,而对义务人来说,它是一种重要的承担侵权责任方式。 为了更好地认识人身损害赔偿制度,这里有必要对人身损害赔偿行为的责任构成进行简要的概述。人身损害赔偿作为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其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保持一致,通说认为是四要件说,即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4个要件使得构成,缺一不可。 (一)行为具有违法行,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 (二)要有损害事实的存在,这里所指的损害事实并不以货币加以衡量,只要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损害即为损害事实。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指的是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里状态。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的大小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具备了上述要件即构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一、法律是如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 法律是这样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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