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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医保规定的十大慢性疾病
释义
    老年痴呆症, 癫痫, 肝硬化, 高血压,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慢性肾小球肾炎,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级或以上), 慢性阻塞性肺病,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帕金森病, 强直性脊柱炎, 糖尿病, 膝骨关节炎, 系统性红斑狼疮, 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后的抗凝治疗, 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支气管哮喘, 严重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引起的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
    十大慢性疾病医保报销?医疗保险十大慢性疾病主要指的是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恶性肿瘤、精神病等,这一组疾病的病程还是比较长的、病因相对也会比较复杂,相对来说健康损害还是比较严重的。一般来说,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指的是,参保人在医保约定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的话,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和医疗费用。具体的报销比例是根据被保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来看的,若是被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话,则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是1300元,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级别,报销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如医疗费用不足3万元的话,则报销比例约为85%,若是不足4万元的话,则报销比例约为9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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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2 13: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