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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我在工厂受伤了,工厂亏了工商,但是我的医疗卡上有给我打医疗的,先在工厂跟我要这个医疗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决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的办法有: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劳动者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3,在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医疗费用,则劳动者需自己先行垫付,保管好医疗发票,待伤残等级评定后,一并申请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我的朋友在工厂工作受伤住院,工厂拒绝支付医疗费用。
    法律分析: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的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拒付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还拒绝支付的可要求一裁终局,不适宜一裁终局的走一般的劳动仲裁程序,不论是哪一种仲裁程序在仲裁时可以要求先予执行。最后可以到法院起诉。这些解决办法是有一定顺序由简到繁的过程。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我今年退休了,但是工领不够。我只工作了八年,但是我在工厂工作。这几天在工厂工作,差点晕倒。我去了衣院,住了一个星期。这是工伤吗?我在工厂工作,工厂不交社保,对吧?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超过五十岁如果没有退休应当认定为工伤,需要进行伤残认定然后依照认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月份,我受了工伤,脚骨折了。工厂给我的工伤工资是每月900元。住院21天,我总共给了1000元补贴。医疗费用是工厂支付的
    看情况,在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企业向受伤职工发放工伤补助包括:1、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2、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及合理的辅助器械费用;3、停工留薪期工资;4、伤残津贴;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您好,我们工厂要搬迁了,我不想去,请问工厂要不要陪我
    工厂搬迁,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并选择: 一是考虑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果同意,劳动者可继续履行作出变更后的劳动合同; 二是如果不同意新协商的劳动合同内容,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然后选择离开用人单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我进入工厂工作时,我在电动汽车上摔倒,伤了尾锥骨。我去诊所看了一个月。医生说我想休息一下,把它养大。工厂经理首先说,医疗费用每天报销40元。现在我打不通电话了。我们工厂为我们签订了一份合同,只在工厂
    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法律依据: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该内容由 赵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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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6 11: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