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人撤销权种类的区别 |
释义 | 赠与人撤销权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区别在于任意撤销权需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行使,但公证或公益性赠与合同除外;法定撤销权主要涉及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未履行扶养义务等情形。 法律分析 赠与人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二者的区别如下:1.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就可以行使,但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则不适用任意撤销权。2.法定撤销权主要体现在以下情形:3.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情形;4.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未履行的情形;5.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该内容由 梁万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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