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一方是本地户口,孩子是外地户口属不属于随迁子女? |
释义 | 随迁子女并非仅指拥有当地户口的子女,而是指家长在当地有稳定工作、住所、收入并缴纳各项保险,即为当地常住人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六、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应在常住地登记,离开超过三个月需办理迁移手续。 法律分析 有户口在当地不一定就都是随迁子女。国家规定: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住所及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如此家长即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不是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拓展延伸 随迁子女的户口问题:父母一方本地户口,孩子外地户口,是否享受随迁政策? 随迁子女的户口问题涉及到父母一方是本地户口,孩子是外地户口的情况下,是否享受随迁政策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父母一方是本地户口的孩子,即使户口在外地,也可以享受随迁政策。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此外,随迁子女的户口问题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父母的婚姻状况、孩子的年龄等。因此,在解决户口问题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住所及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即可被视为该地的常住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此外,随迁子女的户口问题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在解决户口问题时,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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