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没签合同预支工资直接走了犯法吗 |
| 释义 | 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及情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可以扣留无牌、假牌、套牌、无证件、未投保交强险、超载、盗抢嫌疑、拼装、剧毒化学品运输等违法车辆,并可扣留事故车辆以收集证据。 法律分析 一、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二、交警扣车的情形简单说,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事故车需取证的,交警都可以扣车。具体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8、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9、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是为了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无牌、假牌、套牌,不带两证,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及标志,盗抢车,以及需要取证的事故车辆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有权依法扣留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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