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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释义
    购房合同贷款需注意事项,二手房需办理房产证后才能贷款;签署购房合同时需注意当事人、房屋状况、交易程序和违约责任;若银行不批贷款,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购房合同去银行贷款可以吗
    有购房合同就可贷款。按揭买房用合同办贷款。二手房要先办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才可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不了抵押贷款的。
    1、和开发商协商撤销备案,重签合同,这样算买一手房,首付3成,但大房产证办下来,再想撤备案就难了。
    2、办理房产证,你再过户,此方法不好。因办理房产证时需缴税,过户时也需纳税,这样就交了两份钱,且这算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高。按揭出售,手续麻烦,建议采用第1种方式。
    二、签好购房合同要注意的事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
    买卖过程中,签署合同涉及两个当事人:
    一、购房者,二、开发商。
    购房者,即“买受人”,成为产权证上的所有人;需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
    看房时,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比如:建筑状况、小区状况、房屋权利等。核实清楚,有利于控制交易成本、风险以及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
    二手房交易分:看房、签约、付首付款、过户、交房等几个步骤。需注意:保留好交易证据、过户需房产证上所有人到场即可。在交房时,看清对方是否缴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需注意,如交易流程不知道,在过户时会很麻烦,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
    和卖方明确违约责任,是双方履行合同的保障。
    三、签订了购房合同,银行不批贷款能退房吗?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对方当事人可请求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当事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将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此看出,在未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按揭手续的原因,如:购房者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违约责任由购房者承担,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卖房,违约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双方无错,因不可归责的事导致,可解除买卖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结语
    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购房合同只能用于按揭买房,无法办理抵押贷款。二、二手房需办理房产证后方可贷款,过户前无法办理。三、撤销备案重签合同会增加手续麻烦,建议谨慎选择。签署购房合同时需注意当事人身份、房屋状况核实、交易程序明确以及违约责任明确等事项。若银行不批贷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可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购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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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8 22: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