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珍贵文物遭受损失或流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若涉嫌以下情形之一,则应予立案: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法律分析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珍贵文物遭受损失或流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若涉嫌以下情形之一,则应予立案: 1、导致国家一、二、三级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 2、导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的; 3、其他后果严重的情形 结语 无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其他人员,只要失职导致珍贵文物遭受损失或流失,都应该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保护我国的珍贵文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