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不起诉六种情形是什么? |
释义 |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犯罪嫌疑人行为轻微、追诉时效已过、特赦免罪、未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其他法律免责。回避的六种情形:与案件当事人有亲属关系、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民事不予立案的六种情形:违法起诉、危害国家主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当事人对不予立案裁定不服可上诉。 法律分析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回避的六种情形 回避的六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民事不予立案六种情形是什么 出现以下6种情况之一的,不管是起诉,还是自诉,相关部门都不会进行登记立案: 1、当事人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涉及到危害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安全的; 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6、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对于法院不给立案,会给不予立案裁定,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以在接到法院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或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结语 法定不起诉的六种情形,回避的六种情形,民事不予立案的六种情形,这些都是在法律领域中常见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符合这些情形的案件或人员,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益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以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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