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存在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
释义 |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在用工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符合一定条件,仍可确认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并为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就成立。 法律分析 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无劳动合同不一定不存在劳动关系。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不一定能够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关系不存在,仍然可以在相关情况下可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适用劳动规章制度并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劳动关系仍然成立。因此,劳动合同对于确立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集体协商机制】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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