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有以下规定: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等分割; (2)夫妻分居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由用户管理;差异较大的部分,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同的财产抵消对方; (3)已登记未共同生活,按习俗支付彩礼,或因婚前支付给付方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分配入伙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无收入养殖、种植等,离婚时应合理分割或折价,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管理的考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