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 得不能抵扣房贷。但对于个人房贷利息是可以作为专项附加扣除抵扣 个税 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 住房贷款 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等 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