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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职工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释义
    1、生育津贴
    指社保机构对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2、生育医疗费用
    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及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其他费用
    风险提示: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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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9 1:5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