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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无法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释义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内容。对于财产分割,有的财产可以分割,有的财产就不宜分割,此时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分割针对的是共同财产,对于一些特殊财产也无法分割,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以结婚前后的财产归属进行区分。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比如军人的退伍费、职员重大事故医疗费、工伤补偿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个人保险等均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平分。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些原则上只能归被赋予所有权的一方。比如,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了房屋,即使子女是已婚状态,此房屋作为赠品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被分配。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比如男方的刮胡刀、渔具、收藏品,女方的嫁妆、化妆品、包包,以及双方各自的衣物等,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平分。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法定情况比如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夫妻离婚时无权分配,或其他由法院宣判无权分割的财产。此外,夫妻也可以约定一些财产不能分割,离婚时转移给子女所有。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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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0 1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