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公积金以后,如果符合相关条件的,就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但是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允许全部提出来,只能够在调任、离职、退休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全额的提取出来。如果职工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