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案件居住地管辖更为适宜的情况
释义
法律主观: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 2.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由人民检察院进行; 3.刑事案件的审判由人民法院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经常居住地司法解释
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法律知识
居住证能否证明经常居住地 -法律知识
经常居住地的认定证据
有居住证算是常住居民吗 -法律知识
长期居住的法律定义是什么呢
新疆博尔塔拉州阿拉山口市最新产假时间有多少天
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交通违章处理材料有哪些
博尔塔拉州阿拉山口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博尔塔拉州阿拉山口市试管顺产假多少天
新疆阿拉尔市交通违章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济源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的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济源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收费吗
济源执业药师再次注册受理条件有哪些
培训机构什么情况下构成诈骗
公司诈骗会计怎么定罪
培训机构诈骗案怎么认定
参加七天培训但未入职,是否应支付培训期间的工资?
培训七天没有工资合法吗 -法律知识
培训了七天没有签约合同说培训不合格有工资吗 -法律知识
公司跟员工签7天不带薪培训合法吗?
培训期超过七天不给钱违法吗
培训期不给薪资是否合法
培训7天算出勤的话是不是有工资
fortuna
fortune
forum
FORUM
forum
forum
forum actus
forum connexitatis
forum conscientiae
forum contentiosum
forum contractus
forum conveniens
forum conveniens
forum domicilii
forum domicilii jurisdiction
forum necessitatis
FORUM NON CONVENIENS
insofar as the contract gives no indication
insolence
insolvency
insolvency
insolvency law
insolvent
insolvent
Insolvent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7 16: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