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两家争议宅基地确权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协商解决,公民间发生的宅地纠纷,必须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间、个人与单位间的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农村宅基地应向乡镇政府、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1、村民个人申请宅基地的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
 3、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出具的材料;
 4、属于建新交旧的,申请人与村委会签订的建新交旧协议书;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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