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最长为37天。对于需要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不批准逮捕的需立即释放。若符合条件,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条件及其适用范围 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条件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扣押的合法要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条件主要包括:1.犯罪嫌疑人涉嫌刑法规定的严重犯罪;2.存在逃避刑事追究、销毁证据等风险;3.证据确凿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4.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轻型强制措施。拘留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刑法规定的严重犯罪。需要注意的是,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应在法定条件下合法适用,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进行先行拘留,具体情形包括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拘留的期限一般认为是37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超期羁押的情况。根据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拘留的法定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涉嫌严重犯罪、存在逃避追究、销毁证据风险等。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应在合法条件下适用,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章 执行刑罚 第四节 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 第三百一十六条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因犯新罪被撤销假释的,应当根据侦查、审判需要,由犯罪地看守所或者原执行看守所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收监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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